在线客服

安徽步步盈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网贷平台出借人委员会 设立、工作职责及其议事规则

发布时间:2020-05-07 14:35:56 发布者:步步盈运营中心

  根据中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小组下发的《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蜀山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安徽步步盈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转型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步步盈已停止新增业务并筹备转型。为切实维护出借人权益,加强平台与出借人之间高效、良性的沟通,根据步步盈出借人委员会筹备及投票公告等流程要求,平台于4月23日--4月26日启动了出借人委员会报名、投票环节,共有97名出借人代表报名,我们综合待收情况、客户个人情况推选出20名候选人参与投票竞选。共收到总投票数5184票,最终选出排名前11的候选人当首届出借人委员会成员。为加快推进下一阶段工作,我们召开了此次大会。

 

一、出借人委员会的成立

步步盈出借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借委会”),是由安徽步步盈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运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以下简称“步步盈平台”)出借人自发组织并通过公开投票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是步步盈平台出借人针对平台存量业务处理监督协调组织出借人委员会代表全体出借人的利益,对事关全体出借人共同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出借人委员会进行表决。

 

(一)出借人委员会委员参选要求

出借人委员会委员由符合以下条件的人自行推荐再选举产生,推荐期限截止于:2020年4月24日18时。推荐人参照下列条件,自行在步步盈微信公众号报送资料,要求如下:

1、应为自然人,满足年满18周岁,具体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且必须在平台有待收余额;

2、乐于分享,愿意接受全体出借人的监督和建议;

3、有时间和能力胜任出借人委员会工作;

4、无违法犯罪记录,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5、自备一份个人信息说明包含但不限于个人信息、家庭成员、从事行业、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提示:参选人个人信息要进行公示);

6、不存在其它不适应担任出借人委员会成员的情形;

7、不得以出借人委员会的名义行违法乱纪之事;

8、有公益组织工作经验者优先;

9、从事过法律、会计、保险、金融投资等相关领域工作者优先;

10、出借人委员会需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书及承诺书。

 

(二)出借人委员会编制及公布要求

20名候选委员自愿报名参选产生后,在步步盈APP进行投票投票期限两天投票选举11名委员,其余9名则为候补委员。

候补委员在后候补期间不参与出借人委员会工作,期中有委员辞去或被免去工作时,由候补委员根据所属区域进入委员会,候补委员不足时,再由出借人按照以上流程进行增选。

公司将在公司网站和自媒体上公布委员信息,公布期2天,到期无异议,则全体通过。有异议的,说明理由,根据上述交流方式报送公司查核后,公司根据核查结果进行反馈,并决定是否按流程重新进行选举。

 

(三)出借人委员会委员解除规则

出借人委员会委员经查实确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借人委员会决议确认,可解除或免去其委员职务:

1、被发现不满足任职条件或怠于履行职务的;

2、利于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3、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

4、不能依法、公正履行职责或严重其他出借人利益的。

 

二、出借人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对步步盈转型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步步盈转型小组有损害出借人利益行为的,及时予以纠正或向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2、出借人委员会需定期和公司进行沟通会议,参与制订、审议出借人资金兑付方案,了解情况并向广大出借人传达,监督兑付方案的实施;

3、提议可召开出借者大会;

4、有义务及时向步步盈转型工作小组反映出借人及其它相关各方面意见;

5、有义务及时向出借汇报步步盈转型的工作进展,做好出借人内部沟通解释事宜,引导出借人理性维权;

6、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干涉步步盈转型的正常工作;

7、出借人委员会可申请查看与履行委员会职责的相关的资料,但未经公司允许,不得复印、拍照、录像、录音;

8、出借人委员会成员不能私自泄露平台商业机密,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委员会对外的沟通或信息披露,应经委员会内部决策后以委员会的名义发布相关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真实;

9、出借大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三、出借人委员会的执行机构

出借人委员会设会长一名,下设2名委员,共同决定及处理委员会日常工作事宜,会长为负责人,对委员会负责。

会长:负责委员会的全面工作。

委员:

1、负责执行传达委员会决议并积极落实,形成一事一完成,一事一存档,便于出借人查询;

2、协助步步盈转型组的工作;为步步盈转型小组提供转型工作中涉及出借人的数据整理工作;

3、协助律所的工作,为出借人解释转型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协助与律所、政府部门沟通、对接工作。

 

四、出借人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1、出借人委员会会长需经委员会成员内部选举产生,经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投标选举产生;

2、委员会的任何决议均以投票表决作出,需经全体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决议通过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参会人员签字备存,供出借人、步步盈转型小组、律所、政府部门查阅;

3、出借人委员会有权单独召开会议,出借人委员会发起召集有步步盈相关负责人或其他人员参与的会议时,参会名单必须提前报备审核,视会议内容确定参会人员,出借人委员会有权拒绝非必要人员参会;

4、任何会议期间讨论的内容(含议程议案、讲话稿、录音视频、会议记录等)未经步步盈正式公告发布前,任何成员不得泄露,故意泄露造成委员会及步步盈相关工作不能顺利开展的,应退出出借人委员会;

5、本规则由步步盈出借人委员会负责修改和解释;

6、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7、其它说明:官方客服电话为400-862-6880。

        

 

 

安徽步步盈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5月7日

 

下一篇:关于召开步步盈与出借人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公告